关于填报实验室基本信息工作的通知

学院、中心、部、所

为进一步掌握充实全校实验室基本数据,完善实验室管理体系,提升实验室信息化管理水平,为实验室规划、建设和发展提供可靠、科学的数据支撑,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高等学校实验室基本信息的通知》和黑龙江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开展实验室基本信息采集填报工作

一、填报要求

各相关单位要充分重视本次实验室基本信息的采集、完善和更新维护工作表内数据要真实准确,注意保持各表间数据的一致性和逻辑关系统筹协调,由实验室管理人员填报汇总,并报单位负责人审核归口上报

二、工作范围

全校所有教学科研用实验室、实训室由各相关单位统一组织归口报送

    三、填报说明

附件1-3的相关项目请按照示例填写,完成后将示例部分删除再上报。

附件1实验室类别区分为教学、科研两大类;实验室级别分为国家级(经过教育部评审认定)、省级(经过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评审认定)、校级、院级和其他。

附件2校院两级经费投入指实验设备购置经费、实验设备维护经费、实验运行经费、实验室建设经费、实验研究与改革经费和其它经费的总计;学院经费投入指学院自筹经费;实验设备维护经费指实验设备运行、维修、维护的经费;实验运行经费指用于材料消耗、调研、新实验开发、水电等经费;实验室建设经费用于实验室基建、修建和改建的经费。

附件3中需填报的实验设备为所有5万元以上(含5万元)的教学和科研的实验设备。

四、报送时间及方式

请各相关单位认真做好此次信息采集填报工作,汇总后2023522周一1700前将电子文档发至:350391254@qq.com,同时将纸质版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报送实验设备管理中心实验室建设科(主楼东侧709)。

联系人:韩巍     联系方式:0459-6819219 


1.实验室基本情况信息表

2.实验室经费情况统计表

3.实验室实验设备情况表-5万元以上(含5万)

                  

                                                        实验设备管理中心

2023426

附件1 实验室基本情况信息表.xls附件2 实验室经费情况统计表.xls附件3 实验室设备情况表-5万元以上(含5万).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