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设备管理中心,正处级机构,现有主任(正处级)1名,副主任(副处级)1名。下设实验室建设科、实验设备共享科、设备保障科、实验室安全管理科共四个科室,其主要职责分别为:
(一)实验室建设科
1.制定和落实学校各级各类实验室建设规划;
2.建立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制度及信息化建设;
3.科研实验室开放管理;
4.根据相关部门实验仪器设备采购计划、查重评议,负责大型实验设备购置技术论证;
5.实验仪器设备使用追踪问效;
6.实验设备管理的信息化、制度化建设;
7.实验仪器设备登记、档案建设及有关数据统计上报。
(二)实验设备共享科
8.统筹共享仪器设备的调配,保证资源共享;
9.共享设备管理信息化建设及共享平台建设、维护;
10.负责校级开放共享设备有偿使用制度建立,收费制度的制定与管理;
11.负责与黑龙江省科技创新创业共享服务平台的对接和管理。
12.负责中心办公系统信息接收、报送、文件归档、协调、宣传、档案等日常事务的运行管理工作。
(三)设备保障科
13.负责校级共享平台实验设备维修、维护,调配等日常管理;
14.对实验室环境建设和维修改造计划进行汇总审核,上报后勤处;
15.负责生物技术中心实验室维修维护项目统计上报;
16.与学院共同负责生物技术中心科研团队及实验室绩效考核管理,对水、电、废弃物处理等实行收费管理;
17.负责生物技术中心共享实验平台日常管理和安全检查。
(四)实验室安全管理科
18.实验室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建设;
19.校、院、实验室(中心)三级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建设;
20.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及安全准入管理;
21.实验室易制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采购审核;
22.实验室危险化学品、放射源、实验动物等危险源管理;
23.实验室安全问题隐患排查,督促实验室所属单位进行整治;
24.实验室安全装备、用品的配发;
25.实验室废弃物收集、转运及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