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实验室安全检查“回头看”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会议精神,依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开展2023年度实验室安全检查“回头看”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对本年度各项实验室安全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回头看”,切实加强实验室安全日常监管,对照安全隐患台账及安全隐患整改台账,做到自查自纠全面、隐患整改彻底、分析总结深入,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坚决遏制重大安全事故,确保校园安全。
二、材料报送
1.结合《关于转发<关于做好2023年度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设备中心【2023】8号),核查前期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整改完成情况,形成年度实验室安全问题隐患整改台账(附件1)及年度实验室安全整改总结报告(附件2)。
2.根据各单位实验室安全管理实际情况,填写《xx单位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和运行机制建设相关文件统计表》(附件3)并提交文件电子版。
请各单位于11月17日前将上述材料纸质版(签字盖章)报送生物技术综合实验楼313-3,电子版发送至邮箱644509039@qq.com。联系人:王爽,联系方式:6819268。
附件:1.2023年度实验室安全问题隐患整改台账
2.2023年度实验室安全整改总结报告
3.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和运行机制建设文件统计表
实验设备管理中心
2023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