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近日下发的《关于开展高校实验室安全排查整改的通知》要求,专家组计划于6月2日下午到我校进行实验室安全实地排查指导工作。为维护我校实验安全稳定,加强实验室安全责任意识,请各单位高度重视,通知到实验室每位管理人员,做好迎检工作。
一、检查范围
全校所有教学和科研实验室。
二、专家组工作流程
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指导、整改意见反馈等。
三、检查主要内容
1.围绕责任体系、规章制度、教育培训、安全准入、安全检查、实验场所、安全设施、基础安全、化学安全、生物安全、辐射安全与核材料管制、机电等安全、特种设备与常规冷热设备等13个方面开展,严格按照教育部下发的《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年)》进行排查。
2.各高校落实《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黑龙江省互联网销售危险化学品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中“专项治理
重点清单”涉及的危化品管理情况。
3.对照高校2022年度实验室未完成整改问题隐患清单、2023年自查自纠阶段反馈的实验室安全隐患清单、报告,核实高校整改情况。
4.其他需要检查的事项。
请各单位负责人、实验室负责人认真对待此次实地排查指导工作,进一步做好实验室自检自查,对应《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年)》认真准备检查相关材料、落实检查要点。
实验设备管理中心
2023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