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技术科研实验楼会议室管理办法
生物技术科研实验楼目前共计开放使用三个小型会议室,位于生物技术科研实验楼209、310、315室,为便于服务师生特制定管理办法:
1、使用者须提前3天填写好预约申请表送至生物技术科研实验楼312室,以便提前登记安排。
2、使用人至少提前一天到预约的会议室,调试音响、投影、空调、座椅摆放等。
3、使用人提前准备饮用水、笔、纸、杯、5号电池、纸巾、相机、手提电脑等会议用品,会场服务人员由使用方自行安排。
4、保持室内卫生,使用完毕请及时打扫室内卫生,并将所有物品摆放整齐,保持干净整洁。
5、爱护室内设施,在使用过程中请勿野蛮操作,爱护公共设施,如有损毁按价赔偿。
6、注意使用安全,在使用过程中注意安全,如用电,防盗等,室内设施如有遗失,按价赔偿。
7、使用完毕后请及时打扫室内卫生,将所有物品摆放整齐,保持干净整洁,经会议室管理人员确认后方可离去。
8、上述事项如发现人为恶意现象,将取消使用会议室资格。
生物技术科研实验楼学术报告厅管理办法
生物技术科研实验楼目前开放使用一个学术报告厅(以下简称报告厅),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对报告厅的使用实施以下管理细则:
1、报告厅的主要功能是开展高水平和生命科学研究直接相关的各项学术交流活动(包括学术报告、学术会议等)。
2、报告厅位于生物技术科研实验楼109房间,使用面积182平方米,可容纳110-120人。
3、报告厅由生物技术科研实验楼办公室进行日常维护和设施设备管理。
4、报告厅使用申请程序:
申请使用报告厅的单位或部门,需在使用前7天递交书面申请至生物技术科研实验楼办公室,经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使用。
5、在报告厅举行学术活动的单位或部门,需提前到现场进行会场布置,会议期间,由举办单位、中心办公室共同维护现场秩序和基本设施。
6、校外单位或部门申请使用报告厅时需履行学校相关收费流程。
7、其它相关规定参照会议室管理办法。
附表:
会议室、报告厅明细表
会议室门牌 | 面积(m2) | 容纳人数 |
209 | 80 | 40人 |
310 | 50 | 30人 |
315 | 55 | 40人 |
109 | 182 | 110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