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开展2023年 全省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执法检查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者:刘勇发布时间:2023-05-16浏览次数:20

关于转发《关于开展2023全省

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执法检查的通知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现将省农业农村厅下发《关于开展2023年全省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执法检查的通知》(黑农厅函2023521号)(附件1转发给你们,请相关单位负责人按照通知要求,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做好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自检自查工作,同时做好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执法检查的迎检工作

请于526日前将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邮箱644509039@qq.com纸质版经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交至主楼709,联系人:王爽,联系电话:6819218


附件:1.关于开展2023年全省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执法检查的通知

2.实验室监督执法检查表



实验设备管理中心

2023516

附件1 关于开展2023年全省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执法检查的通知.pdf附件2 实验室监督执法检查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