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提示
各实验室所属单位:
现将省卫健委印发的《关于做好“五一”假期与人体健康有关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做好贯彻落实。
请各单位进一步加强“五一”节假日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特别是做好危化品、生物安全、消防安全等的监督管理,做好本单位在校学生、教职工的宣传教育和自我防护工作,确保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稳定。
附件:关于做好“五一”假期与人体健康有关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的通知
附件 关于做好“五一”假期与人体健康有关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的通知.pdf
实验设备管理中心
2023年4月28日